关于汉生病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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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汉生病问题

汉生病问题

汉生病问题是指近代以来,由于国家对汉生病采取了错误的防治措施,导致患者、康复者及其家属的人权受到侵犯,并遭受极大偏见和歧视的人权问题。

隔离政策的开始

自近代以来,国家的汉生病防治一直基于患者的隔离。1907(明治40)年明治40年法律第11号(通称《癞病预防相关事项》)通过,规定将没有疗养方法而在户外生活的患者(流浪患者)隔离在疗养所。当时的历史背景是,许多汉生病患者一边乞讨一边在户外生活,被视作一种“国耻”。


其后,在1931(昭和6)年,《癞病预防相关事项》进行了修订,所有患者无论本人意愿如何,都可以被强制隔离。“强制隔离”自此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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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癞病预防相关事项》天皇署名原本 1907(明治40)年

无癞县运动及其损害

在强制隔离方针下,为推进患者的隔离,各地掀起了“无癞县运动”。这是一场各都道府县官民联合,旨在通过清查并隔离患者来实现无患者状态的运动。为了更容易发现患者,政府奖励举报行为,并且会让具备强制力的警察强行把人带走。


无癞县运动强调了汉生病是“一种可怕的传染病”这一信息。过度强调汉生病的危险性,激发了人们的恐惧心理,给国民灌输了对汉生病的偏见。病人离家之后,房子被消毒得发白,这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对汉生病的恐惧,同时也让周围的人知道了这家出过患者。结果,患者的家人饱受歧视和排斥,甚至有人陷入离婚、失业、妻离子散、全家自杀的境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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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妙寺(熊本)的强制收容 1940(昭和15)年

疗养所的恶劣环境

在疗养所,医疗和食物短缺,患者被当作囚犯对待,强迫劳动或关在监禁室中。而且为了避免生育,几乎强制进行了绝育和流产手术。汉生病疗养所不是让患者治愈疾病后回归社会的设施,而是让他们在与囚犯相同的待遇下走向死亡的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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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疗养修路的患者 全生医院(现多磨全生园)

普罗明的出现和强制隔离的持续

战后不久,美国研发的药物普罗明开始在日本使用,汉生病从此成为了可以医治的疫病。对此,入住疗养所的人们要求国家废止强制隔离政策,但在1953(昭和28)年,新的《癞病预防法》通过,强制隔离继续进行。


在国外,普罗明的出现和之后化疗的确立加速了隔离政策的废止,但在日本,强制隔离却一直持续到1996(平成8)年《癞病预防法》废止。即便在汉生病有药可医之后,强制隔离仍然持续了半个世纪。在此期间,因为《癞病预防法》并没有退所规定,所以很多人痊愈之后也无法回到故乡,回到家人身边,最终死在了疗养所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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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罗明

汉生病国家赔偿索要诉讼

1998(平成10)年,汉生病康复者以《癞病预防法》违背日本国宪法提起国家赔偿诉讼,2001(平成13)年5月11日,熊本地方法院判定原告方胜诉。国家放弃上诉,判决生效。由司法判决确定“国家侵犯人权”是汉生病问题的一大特征。


2008(平成20)年,《关于促进解决汉生病问题的法律》通过(2009年施行,通称《汉生病问题基本法》)。该法在前言中指出,需要努力“让汉生病患者能在不被地区社会孤立的情况下过上良好、平稳的生活”,并且“实现一个没有偏见和歧视的社会”等,旨在通过“增强汉生病患者的福利、恢复其名誉等措施”来解决汉生病问题。

汉生病家属诉讼

因为国家错误的汉生病防治措施以及社会的偏见和歧视,除了患者和康复者受到了伤害之外,他们的家人也受到严重伤害。这些有着相同经历的患者亲属于2016(平成28)年提起汉生病家属诉讼。2019(令和元)年6月28日,熊本地方法院判定国家对家属遭受的歧视负有责任,国家放弃上诉,判决生效。

汉生病问题仍未结束

汉生病家属诉讼再次明确了汉生病问题尚未结束的现实。原告几乎都不愿透露真实姓名。大多数人因为害怕受到歧视,都在生活中隐瞒了家族中出过患者的事实。“纳骨堂”的存在就清楚地表明对汉生病的歧视仍在继续。“纳骨堂”存放的,都是在疗养所去世,且无人认领的遗骨。入所者的家属因害怕受到歧视而拒绝认领遗骨,入所者死后也无法回到家人身边,只能在纳骨堂长眠,这种情况一直持续至今。可以说,国家强制隔离的伤疤仍未愈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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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骨堂 多磨全生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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